第一章 围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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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许是因为主副将都意外身亡,所有人都意识到面临着穷途末路的下场,到也无人来阻止他。结果喝下去的人很快就陷入熟睡之中,一个小时之后,当他们醒来之时,已经是精神奕奕,生龙活虎,更重要的是所有的伤都好了,就连深可见骨的刀伤也无药而愈。
“队长,我们的弓箭和石块都用光了,金毛狗又上来了。”粗豪的大嗓门在许海风的耳边响起。
此后,许海风偷偷的做了几次实验,发现自己的血液一旦与酒精混合就会产生异变,只要是喝过了的动物,经过一小时的睡眠,醒来后就会变得异常强大,更加稀奇的是这种血酒对于伤势具有神奇般的效果。当然所有的实验用的对象都是小动物,他还没有那么大的胆子给人喝血酒。
昨天,所有的粮食全部消耗殆尽,其实营中的粮食本来可以支撑三个月的,但是由于许海风这个半吊子的总指挥一窍不通,他在十天前做出了放弃外墙,集中所有人员进入内城墙防御的决定。
第二天,恺撒人开始大规模进攻,结果他们意外地发现,他们所主攻的方向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抵抗。
许海风是一个平民子弟,普普通通的家庭,普普通通的人,没有英俊的外表,杰出的身手,显赫的家世,但他却有一点不同。在他七岁那年上山打柴,被一只头顶七彩肉冠的怪蛇咬了一口,情急之下,许海风大嘴一张,以牙还牙,竟然咬到怪蛇的七寸之地,反而将怪蛇咬死,并且吸干了怪蛇之血。此后他高烧不断,整整七日七夜才恢复正常。
但是军营一战,迫使他改变了自己的立场,在那种生死关头,不论使用任何手段,能够保住性命才是最重要的。
攻城的第一天,主将战死,副将身亡,全营减员一半,谁都知道他们无法再撑过第二天的攻击。绝望之下,许海风毫无选择余地地使用了他身上的禁忌之力。
大汉帝国的军士附身了魔鬼,他们一个个力大无穷,身手矫健,悍不畏死。更重要的是,他们仿佛不知疼痛,不知疲倦,就连刀刃加身,也毫不皱眉头。
“轰……”巨大的撞击声不断地传来,震得耳膜隐隐发痛。
许海风是个新兵,是的,他只是一个刚从训练营出来,不到一年军龄的菜鸟新兵蛋子,但现在他却成了这座兵营,残余不过二百余人的总指挥。
许海风自然而然地成了这群人的首领,在他们的眼中,许海风发现了一丝暗红,一丝诡异而神秘的暗红色,而只要有这种暗红色眼球的人都会无条件的执行他的命令。并且自己也会毫无理由的相信他们,这种玄妙难言的感觉让他感到了极大的刺|激。只不过,他们的弊端一样十分明显,他们似乎成了一群只知道战斗的嗜血的恶狼,竟无人能给他一言半语的建议。
在这二百多人的带领下,其余军士也被激发了体内的血性,勇敢的迎击上去,再无半分怯懦之色。
自从五年前,西方恺撒帝国扩张的脚步来到了东方,就无可避免的遭遇到了大汉帝国无情的反击。二大帝国的激|情碰撞演绎出无数可歌可泣史书般的故事,二个巨无霸数年来你争我夺,在犬齿交错的边境线上交手了无数个回合,只是谁也无法取得决定性的胜利。
开始几天,许海风还抱了固守待援的希望,但一连二十天过去了,却连半个救兵的影子也没有出现。时至今日,他已经猜到或许是因为战略因素,大汉帝国已经放弃了自己的营地,绝望的阴影在他心中不断扩大。
这帮该死的家伙又开始攻城了,他们难道就不需要休息么?许海风狠狠地诅咒着这群野蛮的西方人。
幸好,他们当兵的天赋被完全激发出来,在老兵的带领下,发挥出百分之二百的实力,新兵的成长更是迅捷。三天后,除了许海风,已经没有人再有丝毫的幼稚行为。
低矮的城墙变成了一个凶狠的绞肉机,将源源不断冲上来的恺撒人送入了地狱。这一天,恺撒人终于认真起来,他们派上了一个又一个的千人队。由于城墙范围有限,只有千人配置的队伍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率,而这也是大汉一方能够守住的最大因素。
由于他是新兵,更加幸运的是,他在第一天守城时中了箭,却是伤而不死,被抬下城墙救治。那天夜里,他强忍着伤口的剧痛,将后勤部里的那几坛陈年老酒搬出,合入自己的血液,给自己一队的人都送了一碗。
没了粮食,也就没了体力,这仗可要如何打啊。而且经过这段时间的消耗,二千多战士已经多数身亡,此刻仅有二百余人了。然而与第一天就减员一半的情况相比,仅仅凭借剩余一半军力就能坚守二十天的大汉军实在是堪称奇迹了。
许海风大喜之下,咬牙放了一碗血,兑了五坛酒水,每人一小杯,共有二百来人饮下了血酒。
对于许海风坚守的命令,他们执行的非常彻底,所有的攻防战都是在城头进行,恺撒人得以在城外从容不迫的布置,但自始至终,恺撒人也没有能取得过哪怕是一分钟的城头控制权。
事实证明,就算是如此稀薄的血酒也能起到同样的作用。
好在这里是他的一言堂,这群喝过了血酒的疯子更本就不会有任何士气上的问题。而许海风更是深知经过了这段时间与恺撒人的战斗,双方已经结下了不死不休的深仇大恨,如果自己放弃抵抗,那么等待自己唯一的下场就是死亡。所以他也只有硬着头皮死撑下去。
一样是残破的城墙,一样是破损的武器,不一样的是守城的士兵。这二百多人瞪着血红的双眼,杀气腾腾,毫无畏惧的迎上了恺撒的精兵。这一次攻城的士兵遭遇到了他们有史以来最大的噩梦。
他十分担心浓度如此淡的血酒是否还会有这样的神效,但最后的结果证明了他的想法是杞人忧天,二百多条生龙活虎的汉子重新站了起来。
等到恺撒人停止的时候,已经是第二天了,而此时,恺撒人已经不眠不休的进攻了一日夜,大汉一方人人带伤,但在这一日夜中,恺撒的一个万人队被彻底打残,其伤亡率高达七成,被迫取消番号。
战争的进行意味着兵源的消耗,兵源的消耗意味着必须要有大量的新兵补充。许海风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征召入伍,匆匆忙忙地训练了三个月就被赶鸭子上架般送上了前线。
虽然打退了敌人的攻击,但大汉军除了死亡的人数外,大多数人也是伤重难行。许海风无奈之下,再次放血救人,想不到其效果之好,竟是更加惊人。翌日清晨,大汉军所有军士非但全部恢复,而且龙精虎猛地更上一层楼。就这样,靠着许海风每日一碗的血酒,他们终于撑到了今日。
许海风的身体极其奇怪,如果普通人每日放掉一碗血,那么数日后十有八九要到阎王爷那里报到。而许海风累是累了,但怎么看也不像是即将步入坟墓之人。
当第三天攻防战结束,许海风放出第三碗血之后,满城残余的士卒已经全部成为了血酒战士。
当天夜里,许海风再度狠心放了一碗血,不过这一次他可是兑了二十坛酒。
险死还生之后,一切并无不同。但在许海风十四岁的时候,发现了自己身上的一个秘密,他的血液产生了异变。那一次,他偷了父亲的老黄酒,喝到一半,不小心伤了手指,血流进了酒中。他起身包扎好伤口,却发现壶中残余之酒已经被家里的老黄狗喝去了。一个小时后,当醉醺醺的老黄狗醒来时,许海风却发现它强壮了许多,原本老态龙钟的样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。
转头看着自己的副手,许海风有气无力地道:“告诉兄弟们,把他们都打下去。”
这个策略总体上来说是绝对正确的,但是他在下令撤退之前竟然忘记了所有的粮食都存放在后勤部内,而后勤部却设立在内城之外,等他反应过来,早就是回天乏术了。
他所在的小镇其实就是个纯粹的兵营,在战争前沿第一线的兵营,里面除了战士还是战士,并没有普通的老百姓。在这里的五千人组成了大汉帝国对恺撒人的第一道防线,二十天前,那些天杀的恺撒人突然挑起了战争,疯狂般的进行攻城战。
“是……”秦勇雷霆般的吼叫了一声,兴奋地舔了舔厚实的嘴唇,转身向城墙跑去,看他的样子,似乎不是去生死战场,而是去见自己的初恋情人。
在城墙之上,有二百多条汉子挺胸而立。
“真是个粗人啊,不知道这次攻城结束后,我们还能剩多少兄弟啊。”许海风倚靠着墙角,喃喃地道:“我也不想如此的,老天啊,怎么会变成这样,我还不想死啊。”